关于打击假冒国有企业专项行动的公告
一、 举报内容
(一)通过伪造注册申请书、股权交易协议、企业公章、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签名及身份证件等材料,将西区公司、春申公司、城市剧院注册为股东的组织或个人。
(二)与西区公司、春申公司、城市剧院无股权关系,但对外虚假宣传为参股企业,误导社会公众的行为。
(三)假冒或恶意模仿我司商标等信息误导社会公众的行为。
(四)与西区公司、春申公司、城市剧院无业务授权关系,但对外虚假宣传代理我司业务的行为。
(五)其他与假冒西区公司、春申公司、城市剧院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。
二、举报渠道
如社会公众、公司客户、合作伙伴发现与我司有关的上述情形,请及时通过以下举报方式向我司举报:
举报电话
021-33510606-8010
举报邮箱
shwestend@shmh.gov.cn
特此公告。
上海西区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
2022年6月21日